衛生部23日發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預防接種指導意見,就疫苗的使用、預防接種的實施等給予了明確規定。
指導意見詳細規定了免疫程序、接種人群與地區、接種疫苗的時間以及疫苗接種反應。
指導意見指出,根據目前的資料,疫苗適用人群的年齡為3歲以上人群。優先考慮的人群為:關鍵崗位的公共服務人員、學生及教師、慢性病患者等。衛生部將根據國內外孕婦人群臨床實驗進展,適時提出其疫苗使用意見。
在接種地區方面各地可優先考慮在疫情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動性大的地區開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接收甲型H1N1流感疫苗時,應當進行查驗,審核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的資質,并索取由藥品檢驗機構依法簽發的生物制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準證明復印件,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甲型H1N1流感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運輸,嚴防凍結。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要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儲存、運輸、使用的各個環節做到冷鏈儲運,并做好溫度監測工作。
指導意見強調,接種工作人員在接種前應告知受種者或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對無禁忌癥的對象知情同意后方可接種疫苗;接種疫苗時要嚴格實施預防接種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針一管;接種后現場留觀30分鐘。為防止發生群體性癔癥,實施群體性接種時,應合理安排,避免多個受種者在同一地點同時接種。
對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實施預防接種個案信息管理,做好接種對象的登記工作。
指導意見指出,在實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的地區,應通過全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系統開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后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網絡報告。一旦發現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后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各地應及時組織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進行調查診斷,并妥善做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鑒定和處理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應建立接種工作緊急叫停機制,及時有效應對出現的嚴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確保接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