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我國醫改進展迅速,全國已有超過4.2萬家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覆蓋率達82.6%,較去年年底提高了近20個百分點。
基本藥物制度推進迅速
北京、安徽等16個省(區、市)在全省范圍內推開基本藥物制度,13個省(區、市)實施范圍超過60%。各地普遍出現門診人次增多、次均費用降低的現象。
繼安徽省之后,山東、四川兩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新一輪基本藥物采購,藥價下降一半以上,并且質量得到保證。云南、黑龍江兩省正式啟動了新一輪基本藥物采購工作。湖北、內蒙古等9個省(區、市)出臺了新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文件,并進入了采購工作的籌備階段。
各地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分配、管理等體制的綜合改革。14個省(區、市)制定或調整出臺了新的補償機制文件,15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基本兌現績效工資。黑龍江、江西等15個省(市)基本落實了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以及專項補助,四川、云南等11個省在部分地區落實了補助。江蘇、山西等6個省開始著手落實合并一般診療費和出臺相關的醫保報銷政策。
基本醫療保障穩步推進
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基本醫保覆蓋面繼續鞏固擴大,城鎮基本醫保參保人數超過4.4億。全國共有約82.7%和89.4%的統籌地區分別開展了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正向普遍開展的目標穩步推進。其中,江西、天津、重慶、陜西等16個省(區、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上海、重慶、浙江、山東等9個省(區、市)在全省所有的縣(市、區)開展了新農合門診統籌。11個省(區、市)出臺了全省開展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的文件。天津、重慶、寧夏以及部分市、縣探索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城鄉統籌。
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在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方面,全國大部分省份2009年和2010年中央投資支持建設的縣級醫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心鄉鎮衛生院完工率超過50%,并著手啟動了2011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等基層人才培養工作。
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方面,2011年度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有序開展。據初步統計,全國共有5285.4萬名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得到了規范化的慢病管理。
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推進方面,目前,已將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審批權下放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允許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醫療服務提供者在部分省市設立獨資醫院,將社會資本舉辦醫院納入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支持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