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公布《2010年我國衛生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稱,2010年全國衛生總費用預計達19603億元,占GDP的4.9%。
以“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為總目標之一的新醫改已進入收官年,但2010公報的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醫院門診病人次均醫藥費用和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按當年價格比上年分別上漲了9.7%和9.0%。
新醫改任務依舊艱巨。
個人支出逐年下降
衛生總費用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通常是一年)全社會用于醫療衛生服務所消耗的資金總額,標志一個國家整體對衛生領域的投入高低。衛生總費用的構成指標包括總費用量,政府、社會和個人三部分構成費用量及比例,城鄉費用量,及占GDP的比例。
作為國際通行指標,衛生總費用被認為是了解一國衛生狀況和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基本要求,衛生總費用占GDP的比重應不低于5%。
2007年全國衛生總費用達11289.5億元,占GDP百分比為4.52%;2008年為14535.4億元,占4.83%;而2009年達到17541.9億元,占GDP百分比為5.15%。
在衛生總費用當中,個人衛生支出最為引人關注。這一指標不僅關系到居民醫藥費用負擔,而且亦反映出居民的費用風險共擔機制及制度保障。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起,我國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開始一路飆升,至2001年達到了60%的峰值。近年來,這一比例開始逐步下降。
在2011年全國衛生工作會上,衛生部部長陳竺提出,“十二五”期間,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衛生部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合理的個人、政府、社會衛生支出比例應該為30%、30%和40%左右較為適宜。
沒有公布藥費占比
2011年是新醫改三年規劃的收官之年,但從2010公報發布的統計數據看,欲實現“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的目標任務仍十分艱巨。
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當中,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人均醫藥費用下降1.4%之外,其它費用均有不同幅度上升。其中,鄉鎮衛生院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的上升幅度最大,達到了12%。
在醫院方面,2010年,醫院門診病人次均醫藥費用166.8元,比2009年上漲9.7%;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6193.9元,上漲9.0%。住院病人日均醫藥費用590.6元,上漲幅度略高于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上漲,為9.3%。
2009年,醫院門診病人次均醫藥費159.5元,住院病人人均費用5951.9元,分別比上年上漲了8.9%和8.6%,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8%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8.2%的幅度基本持平。
對此,衛生部在2009年的衛生統計公報數據解讀當中指出:“病人醫藥費用控制難度較大,凸顯了醫改工作的艱巨性和公立醫院改革的緊迫性。”
另外,三級醫院的醫藥費用增長幅度大都高于鄉鎮衛生院,三級醫院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達到10442.4元,是鄉鎮衛生院的十倍。
藥價高被認為是醫藥費用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從此前兩年的數據看,藥費占醫藥費用穩定在四到五成左右。但在2010公報當中,有關藥費占醫藥費用比重的統計卻沒有公布。